增支部1集162-169經(莊春江譯) 「比丘們!凡那些將輕罪解說為輕罪的比丘,……(中略)將重罪解說為重罪……(中略)將粗罪解說為粗罪……(中略)將非粗罪解說為非粗罪……(中略)將有殘留之罪解說為有殘留之罪……(中略)將無殘留之罪解說為無殘留之罪……(中略)將能懺悔之罪解說為能懺悔之罪……(中略)將不能懺悔之罪解說為不能懺悔之罪,比丘們!那些比丘是對眾人有利益的行者,對眾人安樂,對許多人:天與人有利益、有利、安樂。比丘們!那些比丘產出許多福德,他們使這正法存續。」 無罪品第十二[終了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