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應部35相應240經/像烏龜那樣經(處相應/處篇/修多羅)(莊春江譯)
「比丘們!從前,一隻烏龜在傍晚時沿著河岸找食物。比丘們!一隻狐狼也在傍晚時沿著河岸找食物。
比丘們!烏龜看見狐狼就在遠處找食物,看見後,收妥諸肢體與龜頭第五到自己的龜殼後,不活動、保持靜默、不動。
比丘們!狐狼看見烏龜就在遠處找食物,看見後,去烏龜那裡。抵達後,候在烏龜前面:『當這隻烏龜伸出諸肢體與龜頭第五的任何一肢體時,就在那時,我將抓住後扯出,後吃掉它。』
比丘們!當烏龜沒伸出諸肢體與龜頭第五的任何一肢體時,那時,狐狼得不到機會,嫌惡地離開烏龜。同樣的,比丘們!魔波旬常常不斷地候在你們前面:『或許我對他們會從眼得到機會,……(中略)或從舌得到機會……(中略)或從意得到機會。』
比丘們!因此,在這裡,你們要住於守護根門:以眼見色後,你們不要成為相的執取者、細相的執取者,因為當住於眼根的不防護時,貪婪、憂之惡不善法會流入,你們應該依其自制而行動,你們應該保護眼根,你們應該在眼根上達到自制;以耳聽聲音後……(中略)以鼻嗅氣味後……以舌嚐味道後……以身觸所觸後……以意識知法後,你們不要成為相的執取者、細相的執取者,因為當住於意根的不防護時,貪婪、憂之惡不善法會流入,你們應該依其自制而行動,你們應該保護意根,你們應該在意根上達到自制。
比丘們!當你們住於守護根門時,那時,魔波旬得不到機會,也將會嫌惡地離開你們,如烏龜與狐狼那樣。
如龜的肢體在自己的龜殼中,比丘收妥於意之尋中,
不依止的,不惱害其他人,已般涅槃,不會非難任何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