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應部35相應131經/那拘羅的父親經(處相應/處篇/修多羅)(莊春江譯)
有一次,世尊住在婆祇國蘇蘇馬拉山之配沙卡拉林的鹿野苑。
那時,屋主那拘羅的父親去見世尊。……(中略)在一旁坐好後,屋主那拘羅的父親對世尊這麼說:
「大德!什麼因、什麼緣因而這裡一些眾生當生不證涅槃呢?而,大德!什麼因、什麼緣因而這裡一些眾生當生證涅槃呢?」
「屋主!有能被眼識知,令人想要的、可愛的、合意的、可愛樣子的、伴隨欲的、貪染的色,如果比丘歡喜、歡迎、持續固持,當歡喜、歡迎、持續固持它時,識是依著它的、執取它的,屋主!有執取的比丘不證涅槃。……(中略)
屋主!有能被舌識知……的味道……(中略)屋主!有能被意識知,令人想要的、可愛的、合意的、可愛樣子的、伴隨欲的、貪染的法,如果比丘歡喜、歡迎、持續固持,當歡喜、歡迎、持續固持它時,識是依著它的、執取它的,屋主!有執取的比丘不證涅槃。屋主!此因、此緣因而這裡一些眾生當生不證涅槃。
屋主!有能被眼識知,令人想要的、可愛的、合意的、可愛樣子的、伴隨欲的、貪染的色,如果比丘不歡喜、不歡迎、不持續固持,當不歡喜、不歡迎、不持續固持它時,識是不依著它的、不執取它的,屋主!無執取的比丘證涅槃。……(中略)
屋主!有能被舌識知……的味道……(中略)屋主!有能被意識知,令人想要的、可愛的、合意的、可愛樣子的、伴隨欲的、貪染的法,如果比丘不歡喜、不歡迎、不持續固持,當不歡喜、不歡迎、不持續固持它時,識是不依著它的、不執取它的,屋主!無執取的比丘證涅槃。屋主!此因、此緣因而這裡一些眾生當生證涅槃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