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應部35相應18經/如果沒有樂味經第二(處相應/處篇/修多羅)(莊春江譯)
起源於舍衛城。
「比丘們!這裡,如果沒有色的樂味,眾生就不會在色上貪著;比丘們!但因為有色的樂味,因此,眾生在色上貪著。
比丘們!這裡,如果沒有色的過患,眾生就不會在色上厭。比丘們!但因為有色的過患,因此,眾生在色上厭。
比丘們!這裡,如果沒有色的出離,眾生就不會在色上出離;比丘們!但因為有色的出離,因此,眾生在色上出離。
比丘們!這裡,如果沒有聲音的……氣味……味道……所觸……如果沒有法的樂味,眾生就不會在法上貪著。比丘們!但因為有法的樂味,因此,眾生在法上貪著。比丘們!如果沒有法的過患,眾生就不會在法上厭;比丘們!但因為有法的過患,因此,眾生在法上厭。比丘們!如果沒有法的出離,眾生就不會在法上出離;比丘們!但因為有法的出離,因此,眾生在法上出離。
比丘們!只要眾生對這些六外處不如實證知:樂味是樂味、過患是過患、出離是出離,比丘們!眾生就還未從這包括天、魔、梵的世間;包括沙門、婆羅門、天、人的世代中出離、離縛、脫離,以離被限制之心而住。
比丘們!但當眾生對這些六外處如實證知:樂味是樂味、過患是過患、出離是出離,比丘們!那時,眾生從這包括天、魔、梵的世間;包括沙門、婆羅門、天、人的世代中出離、離縛、脫離,以離被限制之心而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