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應部22相應47經/認為經(蘊相應/蘊篇/修多羅)(莊春江譯)
起源於舍衛城。
「比丘們!凡任何沙門或婆羅門認為種種我的認為時,一切都在五取蘊上認為,或是其中之一,哪五個呢?
比丘們!這裡,未受教導的一般人是不曾見過聖者的,不熟練聖者法的,未受聖者法訓練的;是不曾見過善人的,不熟練善人法的,未受善人法訓練的,認為色是我,或我擁有色,或色在我中,或我在色中;受……想……行……他認為識是我,或我擁有識,或識在我中,或我在識中。
像這樣,這種認為與他的『我是』[之觀念]是不離的,又,比丘們!當『我是』[之觀念]不離時,則有五根的下生: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。
比丘們!有意,有法,有無明界。
比丘們!未受教導的一般人被無明觸所生的感受接觸,他有『我是』、『我是這個』、『我將是』、『我將不是』、『我將是有色的』、『我將是無色的』、『我將是有想的』、『我將是無想的』、『我將是非想非非想的』[之觀念],比丘們!五根仍在那兒存續。
而,這裡,已受教導的聖弟子無明被捨斷而生起明;以無明的褪去而明生起,他沒有『我是』、『我是這個』、『我將是』、『我將不是』、『我將是有色的』、『我將是無色的』、『我將是有想的』、『我將是無想的』、『我將是非想非非想的』[之觀念]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