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非你們的品
相應部22相應33經/非你們的經(蘊相應/蘊篇/修多羅)(莊春江譯)
起源於舍衛城。
「比丘們!凡非你們的,你們要捨斷!捨斷了它,必將對你們有利益與安樂。而,比丘們!什麼是非你們的?
比丘們!色非你們的,你們要捨斷!捨斷了它,必將對你們有利益與安樂;受非你們的,你們要捨斷!捨斷了它,必將對你們有利益與安樂;想非你們的……行非你們的,你們要捨斷!捨斷了它,必將對你們有利益與安樂;識非你們的,你們要捨斷!捨斷了它,必將對你們有利益與安樂。
比丘們!猶如在這祇樹林中,人們會拿走草、薪木、枝條、樹葉,或燒掉,或依他想的而作,你們會這麼想:『人們拿走我們,或燒掉,或依他想的而作。』嗎?」
「不,大德!那是什麼原因呢?大德!因為這不是我,也不是我所。」
「同樣的,比丘們!色非你們的,你們要捨斷!捨斷了它,必將對你們有利益與安樂;受非你們的,你們要捨斷!捨斷了它,必將對你們有利益與安樂;想非你們的……行非你們的……識非你們的,你們要捨斷!捨斷了它,必將對你們有利益與安樂。」